留言當新篇之「間中發光」
因為被占占 點名 ,所以這兩天也有在幾位 blogger 的文章裏留下腳毛 (而其實我本身好少留言…)。這是我在 《寫個blog也要「何去何從」?太認真了吧?》 所留的言,懶,將之當新篇。
hello, 首次留言。click click下來到這裏。
我在想,討論那堆人(包括在下啦),其實也是有心推廣blog的。所以,對於大家用blog,必先滿足個人,這點大家也絕不否認。
在我看來,部份討論已在「滿足個人」之上有了共識,然後才再討論可以有什麼改進空間。
然而,部份討論則以為上述討論者,沒有尊重「滿足個人」這一項,從而覺得他們在搞分化、建立門戶之見等等。討論停滯不前,只是不斷解釋立場,這佷可惜的。
在外國(只是引例,不是有心比較),會討論談到「blog行銷」、又或「如何成為ProBlogger」之類的題目,裏面講的是更加仔細的「寫 blog應該點點點」,更加教條化。但就沒有人走出來,說這些題目有問題,說其指三道四之類,為甚麼?因為人們都明白,他們只是在討論如何用blog,與「滿足個人」其實是沒有衝突的,大家也有基本共識了。
方潤在我的blog留下這個言,我覺得很讚同:
大部分人平庸,是正常過正常的現象。
要人人皆堯舜,除非搞一場文革。就像李天命所言,鼓勵大家「間中發光」就夠了。
如果要怕的話,是怕他們連試也不願試。
其實推廣blog者,不過是想鼓勵大家也能「間中發光」罷,這也是「點止網上日記咁簡單」這口號背後的精神所在。
「blog行銷」、「ProBlogger」這些字眼,會令人很清晰一看而知所論為何。一旦討論對象是「香港blog界」,以乎就會引起問題了?這是語言本身的極限,不能像嚴謹數學般清晰,還是大家 掃讀 就算了?
真有白費心機之感~ 還是「少說話,多做事」好了?

我從不在這題目上表態是給了一己個人的寧靜,看來沒錯。
發表於 12-Mar-07 6:44 am | 永久連結
都幾覺得「間中發光」就好了…
發表於 12-Mar-07 7:49 am | 永久連結
// 在外國(只是引例,不是有心比較),會討論談到「blog行銷」、又或「如何成為ProBlogger」之類的題目,裏面講的是更加仔細的「寫 blog應該點點點」,更加教條化。但就沒有人走出來,說這些題目有問題,說其指三道四之類,為甚麼?因為人們都明白,他們只是在討論如何用blog,與「滿足個人」其實是沒有衝突的,大家也有基本共識了。//
嗯。只是石頭擲下,泛起漪漣,瞬又如何?讀回以往相關的討論和議題,實在是兜兜轉轉,沒走出過迷宮,或者從中的脈落廣化、深化。難這這不正是香港 blogosphere 的主要顯像嗎?就類像管理學中提到的公司文化、氣氛…等。
難道真的需要有人不斷地以較強硬直接的言詞棒喝,才可以維持那幾分鐘熱度?種子不是沒撒下,我在繼續觀察,間或參與。醜人,我間中會做的,須要做的。
發表於 12-Mar-07 8:39 am | 永久連結
小奧:在報紙上寫,其實算是一篇「回顧」式文章,是想更多人知道在 blog 海一隅,原來有班傻仔推廣「blog is blog」的理念,不被遺忘罷了。
Nana:對,我也只是發下牢騷…
發表於 12-Mar-07 10:09 am | 永久連結
你的牢騷也說出了我的想法啊
發表於 12-Mar-07 12:28 pm | 永久連結
老老實實,我唔係晚晚都可以返屋企食飯,去街食快餐,咁都唔得?好難生存落去喎!
發表於 12-Mar-07 1:35 pm | 永久連結
譚兄:
1. 誰說過「咁都唔得?」
2. 可否講清楚「去街食快餐」之明喻是甚麼?我不想再猜了。
3. 你其實覆緊乜?
占占那篇,我覺得有點誤解成份。如果他的那些引文,就間接說我們在弄標籤 bsp blogger,那他也實在沒有認真看文。而你又引占占篇文,便扭曲再扭曲,當然那不是你的問題,因為你信占占。
為甚麼討論帶來「為人氣、留言量、排行榜寫作」等於斷言「不應該為人氣、留言量、排行榜」寫作?這完全是非黑即白的判斷。
為什麼我要引「間中發光」?
因為「間中灌水」也是無問題的,只是多做無益而已。
為人氣、為留言寫作沒有問題,那是寫blog者的原動力之一,只是不要因而沉迷迷失自我。
我見幾篇 sina blogger 的文章,也有能為此問題作出理性的思考,並得出「必先自足」的結論,這已是很好。
發表於 12-Mar-07 2:21 pm | 永久連結
那麼多討論和留言,以僅有的工餘時間看了幾天才看得完。 原來我那篇東西還是挑起了大家興趣(嚇一跳)。其實我參加討論的其中一個目的是讓blog界天水圍的街坊去其他blog看看,也讓外面的朋友來參觀一下。
xanga那邊其實是個與世無爭的快樂世界,大家隨心所慾,跟不同的BSP的bloggers一樣。那才是blogging的本意。
討論一下不同的BSP的生態對於研究blog的發展有意義,今次討論突然把BSP的分類活搬出來做文章,也許是曲線救國,叫大家因分黨分派而反胃,從此I have a dream,大家回師基本步,blog內世界大同。
發表於 13-Mar-07 7:36 pm | 永久連結
「因分黨分派而反胃」
如果是這樣也不錯~
我只怕成見越來越深
發表於 14-Mar-07 1:48 am | 永久連結
可能我的blog齡跟你們還是有分別的, 你們的體會跟我不盡相同.
現階段我還是認為blog是個人的. 至於發光與否, 是一個附加價值.
blog背後, 還不是一個普通香港人嗎? 要做什麼, 要不要(或想不想)發光, 也是反映了該人的取向.
而發光, 也可以分很多種吧, 我想.
發表於 14-Mar-07 1:53 pm | 永久連結
只是鼓勵大家「發光」罷了~
而且引伸下去「發光」也可以是一種態度,可見近期有關「知識型博客」的討論
發表於 14-Mar-07 2:06 pm | 永久連結
發表於 22-Mar-07 12:57 am | 永久連結
[…] 補充一句:“xanga那邊其實是個與世無爭的快樂世界,大家隨心所慾,跟不同的BSP的bloggers一樣。那才是blogging的本意。”—kursk […]
發表於 29-Feb-08 1:27 am | 永久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