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 Twitter

Friday, February 22, 2008

大約在一年前,我寫了一篇 Twitter火熱之謎 ,在文末如是說:

雖然嘗試開了個 Twitter 戶口 ,有時會寫一些心情紀錄,但我認為自己在此上並不會很「活躍」就是了

這句話早就要被推翻了。

事實證明,這一年來,我的 Twitter 使用量不少,可以參考這個 Tweetstats

TweetStats

開始我認為自己不會常用,主要是因為覺得自己不會主動地走入這個網站,登入然後更新,太多步驟了。之所以常用,我認為原因有二:其一是 blog 友們都在用,正如 Facebook 效應一樣。可是,我自己本身雖有 Facebook 戶口,卻甚少登入,為甚麼反而會常常使用 Twitter?因為原因二:工具相助,我大部份的 Tweets 都是在 Twitterfox 發的,因為實在方便,尤其對長開 Firefox 的我來說。

人們除了用 Micro-blog 來形容 Twitter 外,也會說這是 Life-Streaming,一點一滴將生活的經歷,通過短小文字發佈給大家。事實亦證明,這種分享方法,也是有其市場的。更不用說 Twitter 本身具備社交性質,有 飯局 功能,大家可以天南地北,消息也流通得快,最重要的還有那種 「雞犬相聞」的共時感 ,大家都在嘛。

由完全私人的 IM,到半公開的 Twitter,以至全公開的 Blog,我們的發表工具更細分化、專門化。通過通流格式如 RSS 我們可以將各個服務混合 Mashup,公開 API 加上群眾智慧,讓這些應用更多姿多彩。

Twitter 有否影響到在下的 Blogging 活動呢?有。有時是將想說的話,在 Twitter 發洩了,便無「火」再寫 (有人形容為「打飛機」),有時寫作靈感會來自 Twitter 裏大家的對話討論,也有時會將想寫的意念記錄在 Twitter 裏。

越是貼身的工具,用戶越不能忍受當掉沒得用,更何況是 Life-streaming?Twitter 的其中一個痛點是效能問題,往往在高流量的時候死機,例如上一次的 MacWorld。曾幾何時,Twitter 好友說不如跳糟到 Google 背後支持的 Jaiku ,可惜我到現在還未得到 private beta 的登入,看來 Google 只是作戰略性收購了?而 Twitter 的開發人員也在努力解決效能,最近也總算穩定了不少。

也可能花太多時間處理效能問題,所以 Twitter 一年以來幾乎沒有甚麼重大功能更新。當其他對手推出可以儲存圖片、影片、檔案的類似服務時,Twitter 功能始終差不多。然而,我卻很難說得清,現在的 Twitter 在功能是否已經夠用。

CC與引用

Wednesday, April 26, 2006

本來以為要說都說了,應該暫告一段落,但最近發現有人搞混亂了一些事情,有些人以為:「只要那個 Blog 有 Creative Commons 授權,就可以引用了,否則就不可以」。

這是個錯誤的觀點。

首先要明白,我們所討論的字眼,就一篇文章來說:

  • 引用:指的是拿文章的一部份到另一文章,作為討論/批評/報導的參考原文
  • 轉載:指拿全部文章到另一個地方,有些人會將這說成「全文引用」,但其實與引用無關係

「引用」屬於合理使用的範疇,任何人也可以引用其他文章而不用通知原作者,這個我在 《對自己的內容負責任》 已講過。合理使用的精神,是讓研究、評論、學術、新聞可自由交流發展。

CC 所處理的是「轉載」形式,以其話說就是「重製、散布、展示及演出本著作」。你使用 CC 作授權,意思是其他人可以轉載你的作品,但要符合一些你自己訂立的條件。而 CC 最後有這麼一句

您合理使用的權利及其他的權利,不因上述內容而受影響。

也即是說,人家有沒有權「引用」 (即合理使用) 你,與你 CC 不 CC 是沒有關係的。如果你有再看詳細的條款的合理使用條文,就會發現「合理使用」的權利,是來自原來的版權法,而 CC 只是特別在「轉載」上附加了許可條件,以促進知識交流。

換句話說,只要有版權的東西,就可以被「合理使用」,不論有沒有 CC。如何有版權?就香港來說 (以下輯自 《香港的版權法》 ):

香港的新《版權條例》已於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七日生效。該條例為認可類別的文學、戲劇、音樂及藝術作品、電影、電視廣播及有線傳播節目,以及在互聯網向公眾人士發放的作品,提供全面的保護。至於演出節目的版權,任何人如與表演者訂有獨家錄製合約,也可受法例保障。

作品要在香港取得版權保護,毋須辦理任何手續。各地作者的作品,或在世界各地首次發表的作品,都可在香港受到版權保護。

所以,不要搞亂了,CC 與引用權,其實沒有太大的關係。我在 《對自己的內容負責任》 一文提及 CC,是希望大家如想在「轉載」上申明條件,可以選用 CC 幫助你。

事實上,真正灰色的地帶,是你可不可以聲明「不被引用」?要以何種方式才有效?像色情網站般加一版「我過了十八歲」 (轉過來即是「我同意不引用」) 的連結點擊才可進入是否有法律效力?還是在 Sidebar 上寫寫就可以? 靠搜尋器進來,跳過了那一版的又怎樣算?

在以上的問題未有結果前,大家要明白「放上網 —> 自動有版權 —> 可被合理使 —> 可被引用」這個邏輯,如果是敏感或不想被人知道的內容,應該自己好好保護,不應甚麼也不理放上去就算。

另外,大家也應想想「合理使用」的精神,那是言論自由的一種保障,請珍惜我們的言論空間。

對自己的內容負責任

Saturday, April 15, 2006

一篇 網摘的引文 引來了某網友關掉自己的 Blog,有人叫我說不用介懷,但始終他是無辜被殃及的池魚。寫了三年的 Blog,有一定的感情,心血也定必不少。小一個人寫 Blog 也不是好事,不論是不是私人日記,都有價值,我相信 寫blog的都是好人

寫那篇的主要原因,當然是因為我寫很多網摘,做很多引用,我覺得這些「引用權」的問題是必需要釐清,所以才以此例子做討論。在文中加上 Google 搜尋連結,是為了文章的完整性 (也考慮到他不太想曝光,而沒有使用直接連結) ,讓讀者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正如我也貼 Blog-you 那篇文章 的連結一樣。

翻舊帳是無益之事,但我們應從這件事中,看看有甚麼 lesson learnt。

所謂「網絡禮儀」

有人認為要求他人許可,才可以引用部份內文 (並非全篇轉載) 是基本的網絡禮儀,可是這個概念有嚴重的問題,在 Blog-you 那篇文 7-11 的回應 ,說了一個例子:

哇, 依此類推, 若是我寫一篇包含有二十五個銜接的文, 貼文「之前」就得預先探訪被銜接的二十五個網誌寫手, 提出銜接申請, 然後靜候佳音, 待一一終於都獲得許可, 即可雀躍貼文. 間中若有不允許銜接的網誌寫手, 便得修正我這篇文, 亦或許, 在我構思此文的過程中, 先征詢可能被銜接的網誌寫手, 允許銜接與否. 幾番掙扎, 及至最終貼文成功, 苦盡甘來, 一切辛苦都非枉然, 互聯網萬歲..

如果我發覺有一篇文章妖言惑眾,想寫一篇指出他的不是,但又要事先要求同意的話,那篇文的作者會同意嗎?當然不會。這種「事先同意才可引用」的概念,嚴重阻礙了大家發表意見的言論自由,所以我們才有「合理使用」,那是保障任何創作人,可以引用他人而不用畏首畏尾,那樣有關研究、評論、學術、新聞才可以自由地發展。不論是不是在網上,合理使用同樣是有效的。

「事先同意才可引用」不是甚麼網絡禮儀,這是將蘋果說成橙,硬將「引用」說成是「剽竊」,無限放大自己的權利,妨礙他人的言論自由,這才是真正沒有禮貌 (要看真正的網絡禮儀,請看 這裏 )。

在認清「事先同意才可引用」的問題後,就要知道:你放上網的東西,就有可能被人引用,而且不用通知你本人,而你自己也沒有權下令人刪除引用。你要求不被連結引用,網主肯順應你的要求刪除,那是人情;但他不肯刪除的話,那是道理。

那如果有人亂批評我,引用斷章取義,歪曲事實,我豈不是沒辦法?對,因為這是言論自由的社會,不過你也可以引他的文來指出他妖言惑眾,因為你也有言論自由和引用權,在此情況是公平的。

認識網絡特質

Blog 流行起來,因為發佈之便利,代替了 Personal Homepage 成為新的「個人家頁」。每個人都紛紛開 Blog ,在自己的家裏講自己想講的,與朋友分享生活。可是,大家要認清楚一件事實 :無論 Blog 或是個人網頁,都是放在網絡上,不是在家中。你有可能被人看、被人連結、被人引用、被人搜尋,這是網絡的特質。

因此,當你快快樂樂地貼文,稱讚科技之神奇的時候,你又是否考慮到你將東西都放在甚麼地方了?這就如你在街上放了一件創作品,路人會投以好奇的眼光,有人會記下這裏放了這麼一件東西,有人推薦,甚至有人當面評論。你說:這是我的,我不想被某些人看到,所以請你忘記這件東西。要放在街又不要被人看到,這是多麼矛盾的想法?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

將內容放在公眾領域,被人連結引用了,難道你自己就沒有責任了?認真地想想將內容放在何處,保護自己的內容,其實也是對自己的內容負責。早前有 世貿女警日記女生網上炫耀高買 這些事出現,就是因為以為只是在寫日記,而忽略了 Blog 置身於網絡的公眾領域,就受到其特質所影響著。另外,搜尋器將世界抹平了不少,全球資訊就在彈指之間,就算你打算在一個沒有人認識的網址寫東西,也難保搜尋機械人他日會找上門。

選擇出版方式

如果已經清楚明白以上所述,和知道自己想將文章作何種程度的公開,就要擇適當的網上出版方式。

大部分的 BSP 現在所提供的服務,都是公開式的。也就是說,你寫的東西,就會出版在網絡的公眾領域裏。每一篇文章也有獨立連結,而且讀者可以留言討論,網站也提供 RSS 輸出。公開了內容,就得遵守遊戲規則,可引用討論你的文章。

而你也必需明白到,自己的公開作品是自動受到版權條例所保護,對任何剽竊和無問過的轉載,你是絕對有權追討的。另一方面,人們也有合理使用你的作品的權利。如果想其他人也可以轉載使用你的文章,你也可以到 Creative Commons 選一個適當的授權,保障自己的權益。

也有些可以在獨立篇章設密碼的 Blog,如 Wordpress 就可以了。這種方法比較有彈性,可以將文章集中在一個地方之餘,也可以簡單地設定不被閱讀的文章。

只想作朋友之間的傳閱,可以用一些可設閱讀權限的 Blog 如 Xanga ,又或者使用 Mailing list 的方法,用 email 互通消息。

更新:如何避過 Google

在 Blog-you 那篇文章,仍然有在討論,其中 豬欄 就提供了一些免被搜尋器「爬」到的方法,有些主要是針對 blogger.com 的做法,有些則是任何網站通用 (謝謝豬欄容許轉載):

首先你最不想見到的是blog 的內容在Yahoo、Google等搜尋器的搜尋結果出現。要做到這一點,你就需要修改template。在Template 的<head>部分加入以下指令。

詳情請參閱 http://help.blogger.com/bin/answer.py?answer=640

其次,你也不想blogspot把你的blog 顯示到最新更新網頁,那麼,你就需要修改設定。到Setting內的basic 頁面, 在”Add your Blog to our listings?”選”NO”。

還有,user profile 可容許訪客看到你名下的blog 到底有哪幾個。只需修改user profile 內的設定來修定 Blog 的清單,那麼一些比較私人的blog 就不易被發現。當然你亦可選擇不分享你的profile。

經過以上的修改之後,雖然被人發現你的blog 的機會會大大降低,但請記著,只要東西是放在網上就有機會被人發現。網上寫日記的確是比傳統方法方便,如果真的有非常私人的事情要記下來的話,可以考慮以”draft”方式儲存,那就不會被放到公開的地方。

P.S. 其實以上長篇大論,講來講去三幅被,本可以不提,但覺得在網絡發達的今天,仍有些人對有關網上的權責和私隱問題缺乏認識,所以索性就寫長一點清楚一點。

相關連結:

coComment 的難度

Tuesday, February 7, 2006

在 Blogosphere 天南地北,留下不小腳毛 (即留言),但往往會忘記自己曾在哪裏留過,忘記回看,錯失之後可能出現更有價值的討論。 coComment 是一個用來追?你留言的地方,在概念上很好,可以好好追蹤管理,也可以分享,不用單靠 Search Engine 來找, 天佑 也有介紹過。

coComment 使用 Bookmarklet 為工具,偵測整個文章的結構,查找留言的輸入欄位,改變 Form Submission 的方式,使其先 Submit 到 coComment,然後再 Submit 到原本的 Blog。而當其他人也使用 coComment 在同一篇文章留言時,也會更新到其相關的記錄上。

不過這種「留言追蹤」有一定的難度,因為其中涉及要偵測頁面的 html 結構,找出正確的 Blog 標題、連結、留言表格等等。對於一些 BSPBloggerMSN Spaces 等等因為 Blog 的格式一致,所以這種偵測還可以做得到。但對於可自設 Templates 的 Blog 軟體,所使用的結構可以很不同,偵測上會很困難。

始終 Blog 使用甚麼 html 結構並沒有標準, Microformats 也未被推動到 Blog 應用上。Blog 間唯一共同的格式是 RSS,但又並不是每個也有單篇的留言 RSS。所以, coComment 也未必能夠真正追?到所有個人留言。

這也就是公開標準的重要性,使文件之間能夠互通互聯。xhtml/css 是第一步,將結構和表象分開。而像 Microformats 般,則進一步推動使用共同結構格式,便利於資料的互相運作。

在 Blog 沒有統一結構格式標準 (也不知道會不會有) 的現在, coComment 除了自己不斷寫偵測方法外,建議他們提供一些方法讓 Blogger 去令自己的 Blog 支持使用 coComment,就如 Gravatar 般讓用家自己支持。例如在留言篇章的 html 碼裏加入一些 id, class 的 Attribute,讓 Bookmarklet 可以更簡單地做偵測。

我想像 coComment 這樣有用的工具,應該吸引不少人使用,可以發展下去。在多人支持下,希望可以集思廣益,想出更好的辦法更全面地記錄大家的留言蹤影。

相關連結:

新年人流

Wednesday, February 1, 2006

SiteStats

這幾天的人流激增,由平時約 1000 的 pageviews ,昨天升到約 2200,是因為新年假留在家裏的人比較多了吧?事實上這幾天的人主要是來自搜尋「霍元甲」的人。在 Google Analytics 抓個圖特此紀念。=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