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摘的引文

Thursday, April 13, 2006

本來想整理一下最近「繁簡風波」的討論,寫寫個馬後炮,所以瀏覽一下在各個 Blog 所貼有關此事的討論。在看到 Blog-you 的 Blog 裏一篇 博客文摘 – 化「繁」為「簡」? 的回應,才知道發生了一件有關「引用」的小風波。

在此篇文摘裏,其中一篇摘了有位網友的文章,他不滿其文章被引用而沒有通知,在回應裏要求刪除, Blog-you 也就順從他的意願刪除了。不過,admin 在回應裏澄清了一點:

However, there’s one point I wanna clarified- it is no fault for me to partially quote your article as I have already indicated the source of your post and I only treat your articles as well as your title as a valuable stuff to share to everyone, I hope you and the others can understand on this sense.

Google 了一下他的 blog,發現他很不滿 blog-you admin 的回應,大概是說 (不用引內文了,因為我還未問他「授權」):

  • 除了設定回向連結,也要打留言,並設定 Trackback 才可以引用。若非如此,則可算是侵權
  • 不是人人都想被 blogmarks (即 bookmark)
  • 若果這種引文行為是可許的網絡規舉,那 Trackback 拿來幹嘛?
  • 到處引文,沒有聯絡作者直接引用,編成一段,好像很有學問,這種心態很可惡

(有錯的話請更正)

上年曾經出現 抄文風波 ,那時候抄襲者所抄襲的是全文,又沒有反向連結,所是誰是誰非十分清楚。這次這位網友提出的質問,進一步將範圍收窄到「引文」階段。

大家都知我常做網摘,所以對此特別敏感。我很多時都會引用原本作者一兩句,根本不可能每個連結都查看有關作者是否容許「授權」。Blog 之間的 Trackback 系統又不夠統一,在發文時 auto-discovery 時會漏掉是絕不出奇的事 (況且我關掉了…)。在技術上是很難實現到「每個連結都通知」,除非不做網摘。

不談技術,在版權條例上「引文」可行嗎?在我看來,「引文」應可算為合理使用 (Fair Use) 吧?又特意找一下有關「合埋使用」的資料:

香港法例 528 章 39條 – 批評、評論及新聞報道

  1. 為批評或評論某一作品或另一作品或批評或評論某一作品的表演而公平處理該某一作品,只要附有足夠的確認聲明,即不屬侵犯該某一作品的任何版權,而就已發表版本而言,亦不屬侵犯其排印編排的版權。
  2. 為報導時事而公平處理某一作品,只要附有足夠的確認聲明(除第(3)款另有規定外),不屬侵犯該作品的任何版權。
  3. 藉聲音紀錄、影片、廣播或有線傳播節目報導時事,不須附有確認聲明。

528 章 40 條 – 附帶地包括版權材料

  1. 某項作品附帶地包括在藝術作品、聲音紀錄、影片、廣播或有線傳播節目內,不屬侵犯該作品的版權。
  2. 某項東西的製作若憑藉第(1)款而不屬侵犯版權,則向公眾發放或提供該東西的複製品,或播放、放映、廣播該項東西,或將該項東西包括在有線傳播節目服務內,亦不屬侵犯版權。
  3. 蓄意將音樂作品、伴隨音樂而講出或唱出的文字包括在另一作品中,或蓄意將聲音紀錄、廣播或有線傳播節目中包括音樂作品或該等文字的部分包括在另一作品中,並不視為附帶地包括在該另一作品中。

而在網絡上,所謂「附有足夠的確認聲明」是不是等於一條反向連結就好了?還是要有其他的確認?我不知道,但我覺得一條反向連結就應該足夠了。至於引文,就這樣子看,應該也沒有問題吧?另,如果作者在自己的網站,伸明所有內容,一點也不可以被引用,我們是否仍然可以「合理地」引用呢?

當初做網摘,其實是有感 K-Post 之重複,但又想介紹網站文章或新消息給其他人,以「我看甚麼」來表達分享我自己,再加上 Richy 那時的網摘很好看,所以就用相同的作法做網摘了。這絕對不是東拼西湊將引文當自己寫,扮有學識什麼的,而是真心想作交流和推介。

大家在網絡上寫文章,也必需留意有何權利。如果不想被人引文或提起,放在網絡上又是否恰當?引用的人,又是否有必要通知你本人?你是否能對發佈出去的內容,有絕對的控制權?

本站的文章是 CC Some Rights Reserved :即「姓名標示」、「非商業性」和「相同方式分享」,也可以被合理使用。

相關文章:

Update:

文中所提及的那個 blog 說要關站,實在非我所願。

我在寫文章時,已盡量考慮到不要加入他的 blog 連結,所以最初時只有 google link,後來他在回應抗議,我並非想拙拙迫人要人關站,所以也抹掉他的名字。不過,最後他還是關掉了站,我實在有點罪惡感。

一個私人分享的 blog 不想被公開,只給認識的朋友傳閱的話,就應該認真考慮應該用什麼方法去保護自己。一般 blog 友都愛到處找 blog 文看,然後可能做 bookmark 又或網摘。要不讓人看到,暫時只好設密碼,或用 xanga/email 做內聯,否則搜尋器也是會找上門的。

談 Trackback

Tuesday, September 27, 2005

Webleon 說 Trackback 正在死去 ,也有同感。Trackback 本意當然是好,它是文章之間的連繫,寫文章的有引用到他人文章的內容時,發個 Trackback 也是一個禮貌和尊重的表現。問題是, Trackback 這個動作太麻煩。

Trackback 本身就不是一個很容易就懂得的技術,初入 Blogosphere 的,本身可能已被 RSS 嚇怕,又再來個 Trackback 真的不知如何是好。簡單的解釋「就是用來通知你提到的 Blog 文」也叫人不太明白,如何用?如何通知?

通常來說,Trackback 並不是一、兩 click 之間可以做到的事:你要先到該文章,找其 Trackback 連結來抄在發出 Trackback ping 的 Blog 軟體上,在儲存的時候發送,工序繁多。本來寫文章的,都會抄永久連結 (permalink) ,因為連結就在文章之中,非抄不可,但 Trackback 是在背後工作,而且發不發 Trackback 是 Optional 的,忘記了 Trackback 也是常有的事。

好些廣為人用的 Blog Provider 如 BloggerYahoo! 360 本身也沒有 Trackback 功能,只可以靠外力如 Haloscan 來做,也是令人卻步的原因。

比較人性化的 Trackback 做法,是你在寫好文章後然後儲存時, Blog 軟體發現有對外的連結,並在連結中找到有提供 Trackback 的連結,儲存和發送通告。這種技術,在某些 Blog 軟體上,如 MT 和 Wordpress 就有應用,叫 Trackback Auto-discovery,方便用家,但必須要人家都永久連結文章裏都支持這種寫法才行。

而 Trackback 最嚴重的問題,是 Spammer,因為 Trackback 連結是公開的,所以也是任意讓 Spammer 攻擊,比起 Comment 來說更無助,不可以用 CAPTCHA 技巧,只可以靠一些 filtering 的辦法,被動之餘也治標不治本。

因為各 Blog 供應商和軟體支持度不一、手動 Trackback 的麻煩和 Trackback Spam,所以靠 Trackback 來看有誰連結到自己已不太可靠,反而使用 Search Engine 來查逆向連結比較有效。雖然如此,但始終 Trackback 除了在功能上做通告外,還有一份主動性,和「特地」通告的人情味,是單單連結上找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