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這個「罪魁禍手」搞出來的有關 網摘引文 的討論,吹到台灣後已經由本來「引文」合法性,轉變為「商業網摘」是否可以使用 blogger 們的文章,因為台灣 智邦 有專業「網摘師」一職。因為那邊人更多的關係,所以討論更為複雜和難以追踪,看幾天都看不完。
在這些討論中,有一些論點值得留意:
(一) 收費網摘師 – 有網友認為,網摘師收費,但內容卻是由 blogger 們免費提供,這很不公平。但我認為網摘的工作,其實不比創作文章簡單,網摘師要從千千萬萬篇文章,過濾選擇值得推薦的文章,組織各種內容,然後表現給讀者看。這是相當花時間的工作,我這些業餘性質的,也每隔兩、三小時查看 RSS 閱讀器,更不用說專業網摘師要每天盯著 RSS 閱讀器、各種聯播、各種消息聚合網等等。不服氣的,試試自己做一星期七日每天都做網摘,要有一定的質量,就知道當中難處。
(二) 編輯著作 – 有人認為網摘應該不算學術研究、評論、新聞等等這些可以合理使用的範圍,所以網摘是有問題的。此 ROACH 提出了很好的解釋:「編輯著作」,即網摘其實也是一種創作,擁有著作權,因此也可以合埋使用。難道非得要每一篇網摘,都長篇大論然後在文中貼連結才算是創作?那麼我大概要這樣做網摘了:「這幾天看到網絡上討論引用問題,覺得有幾篇值得大家一看,首先是 XX 君的 YYYY,他說出了 XYZABC。然後 YY 君又提出了 ZZZZ,其實也就是說 JKLAFDHR…..」。
(三) 言論自由 – 有人覺得智邦在濫用言論自由,明明是自己創作不了內容,就東摘西摘,順手拈來。首先,網摘的工作並不是簡單的,也享有著作權,這點上面已經提過了。其次是,不論是智邦或是業餘的網摘,其網摘內容並不是全文引錄,而只是引用當中小部份內容而已,讀者要看全文,了解你的觀點,還是要點到其網站去看。將這個推薦的動作,說成是剽竊偷盜,實在說不過去。
討論幾上幾點,是想為網摘這個工作說說好話。有人怕商業網摘發惡,所以盡力捍衛自己「不被摘的權利」,進而將網摘工作說成只是利用大家的成果,坐收漁人之利的行為,漠視了網摘工作本身的價值,這是不太正確的看法。
在我看來,既然智邦都答應大家,如不想被摘的話可以通告,他們會立即刪除,那麼大家就不用窮追猛打了。智邦是否唯利是圖,還是有心推動 blog 文化,時間可以證明。
另外,大家要注意的,其實並不是商業不商業的問題這麼簡單。而是大家對 Blog 的使用上,有不同的看法。提出不想被摘的人,有的認為 Blog 是自己的私人園地,有可不被連被摘的權利。有的認為 Blog 是放在公眾領域,所以連結引用是合理使用範圍。這當中再引伸討論下去,Blog 是否不適合作私人分享的用途?Blog 的多元發展會否被限制?等等 Blog 文化的問題,比起討論網摘的合法性,更是難搞。
相關閱讀:
- 再談談網摘和引用好了
- 網摘究竟那裡錯了?
- 網摘是一種創作
- 真是豈有此理的”我可以討厭你,卻不能喜歡你” (一) 、 (二) 、 (三) 、 (完)
- 兩個網誌/網摘網站的典型
網摘師收費,有何不可?稱得為師乃是一門專業。
原來仲傾緊喎 ~ 哈 ~
其實看咁多個 blog 再推薦給人都很花心思。
尤其台灣比香港有更多 blog 呢。
當然﹐如果次次網摘出名的 blog﹐就容易得多﹐
但這樣就沒有太大意義了……
某些情況下﹐還要將它們分類呢 ….
然而﹐如果看見自己的文章被商業機構網摘﹐
總有被利用了的感覺…..
您的網摘是我每次必看的資訊來源,我靠它們獲得了很多寶貴的知識,更也覺得整理它們非常不容易!
話說能夠讓您摘下來,我覺得那篇文章或網站一定有過人之處。
小奧:可能改壞名了,可看看這篇「網摘」與「師」
艾力:那邊還討論得蠻熱的。我覺得對於個人網摘而言,最好以你自由個人口味為主,因為那代表你閱讀過甚麼,包含了你的看法觀點,算是另一種分享。至於公眾口味,其實可以交給 web 2.0 由群眾投選的方式去做。
jaceju:謝!看過你的網頁,做網站製作筆記,很有心呢。請努力!
要有一定的質量,就知道當中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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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 如果只屬隨意東湊西拼是但quote的誰也不會有興趣
得像你每次分類好, 留下清淅既caption也看得出心機
「編輯著作」,即網摘其實也是一種創作。
對啦,這點應該得到圈點highlight的。
我不認為網摘師是在無付出的情況下享用他人成果,自己也不介意被人網摘,畢竟也是分享宣傳的一種途徑;但網摘師一旦設立收費,相信被摘的博客難免會有不舒服的感覺。所以一旦收費,我想授權與否就是完全不同層次的問題了
Marky: 謝,但我覺得自己並不算做得很好~
henryporter:的確,那是感覺的問題,而不是引用不引用。不過,網摘工作要做得好的確不易,希望大家也能夠了解這當中需要花的精神時間,從而減輕那種不爽的感覺…
有關智邦網摘的問題,其實台灣的 blogosphere 一直都有在討論。比方像我那裡,二月就有文章在談了。不過,您的第一段寫得卻好像是因為你的文章所以台灣部落客才開始關心網摘這事情~:p
噢,有這個錯覺?不好意思~~
看到有些討論說
添有評論的網摘的內容,有很明確的創作成分。一定程度上我接受這說法,重點在「添有評論」。
然而,只是摘錄文章內容,而沒有評論的「編輯著作」,還說得上仍然是一種創作嗎?若說這是創作的一種,那麼,是否只要 C & p 不同的文章,洋洋萬言,堆砌在一起,便已是「創作」呢?若然,則剽竊還有「市場」嗎?
映雪:「這點應該得到圈點highlight的。」願聞所言 highlight 者為何。
我對此話的想法,和應 highlight 的部份,可以下段文字作說。
曾聽說過類似的話:抄一本書是抄,抄十本便不是抄了!對此,我是不敢苟同的。「皇帝的新衣」固之然是「新」,但它的本質是甚麼?
在我看來,除了加入評論外,如網摘者專找某一主題去摘,就算不加評論,也算是創作。因為他從眾多的訊息裏,作出分類、選擇、編排等等「編輯」工作。
抄十本書不是抄,我想是因為他要花心機選哪十本書~~
要做好一個網摘,的確是很花力氣。不過,在智邦的系統下,目前網摘師的網摘是以輪播的方式呈現,而不是像Jacky或Richy那樣以「主題整理」的方式呈現出來,有點可惜了。
考慮的,是「摘」的內容屬引文,而分類、選擇、編排等等「編輯」工作,可以屬「創作」。此處用引號,因為還得視乎「創作」的定義和概念。
至於 「抄十本書不是抄,我想是因為他要花心機選哪十本書~~」。花了心機選便不是抄?不明白!
所謂「抄十本書不是抄」,應該將「抄」改成「摘」吧~ 即非全書轉載,在註明了出處,不會當成是自己寫的前題之下,「抄十本不是抄」才成立。
是不是「創作」,又或「再創作」?又是另一個大課題。那個「花了心機」,包含了自己的選擇編排,是摘者自己獨有的,算不算有創作價值?
網摘是很不錯的處理資訊爆炸和時間有限的其中一種方式。
近日讀了些文章和網誌,對網摘的發展理念、路向、方式、困難、創作,以至於不想「被摘」,但合乎7-11在另一處提及的「絕對有其值得留意的價值」的「異象」…等有點想法,作了點筆記。若有專題的討論,或許可說點零碎的。:)
豬小草: 映雪的線索部落也是以「主體整理」的方式呈現出來的
Nana: 噢, 當時我想到的是庫恩的《科學革命的結構》, 當一般祇寫休閒文章的黛都長篇大論激烈的就網誌文化議題論辯時, 無論促使他轉變的背後因素為何, 我看見能量, 我看見可能是預示著網誌界典範轉移的異象
NANA,其實JACKY 說的也是我心中想的,「在我看來,除了加入評論外,如網摘者專找某一主題去摘,就算不加評論,也算是創作。因為他從眾多的訊息裏,作出分類、選擇、編排等等『編輯』工作。」
「至於『抄十本書不是抄,我想是因為他要花心機選哪十本書~~』。花了心機選便不是抄?」
或者我這樣說,我要說明一個字的意義,於是我抄下辭海、說文解字、中華大詞典、康熙字典的相關解釋,而撇開不抄資料看起來有問題的廣韻,商務小學生用辭典。那麼,在動作上我依然是「抄」,但含意上,我卻是在編輯、整合資料,而不是「無機」地抄。「有機」地抄與否是相中的要點。
「是不是『創作』,又或『再創作』?又是另一個大課題。那個『花了心機』,包含了自己的選擇編排,是摘者自己獨有的,算不算有創作價值?」
美國版權法是承認編輯、彙整的著作有受版權保護的。
映雪的線索部落:
http://blogclues.mysinablog.com/
四樓講到有關「網摘師」; 既然被摘的叫作「網摘」, 動詞即是叫作「摘網」? 摘網的網民叫作「摘網師」不是更貼切? 漁夫一般我們叫作「捕魚人」, 而不是「魚捕人」; 抑或, 叫作「網摘之術師」/「摘網之術師」? 幾有「鋼之煉金術師」feel, 淡化掉領域翹楚feel, 代之於類似煉金術的重新組合feel..
講下笑遮, 哈哈
唉呀,映雪 + 7-11 出擊,今次死o剌! ;P
7-11 :
甚麼三樓四樓?
映雪:
晚了。睡覺去。暫不回應。
再一trackback:
http://blogclues.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163013
Nana: 你問我問題那層是20樓, 彼處在你名字旁有個數字對不? 20! 依此往上回溯至4樓, 你就會看見我所指
網摘是蒙太奇的一種, 網誌文章祇是蒙太奇的組成部份, 朝這角度看, 就清晰可見網摘自然是創作的獨立一種; 新興的緣故, 所以有見樹不見林的盲點
從蒙太奇講開, 比照文藝復興時候喬托引薦透視法, 重溫下視覺角度的力量, 尤其文字尚負載交流功能強大的思想, 從這再評估下網摘師之於網誌界趨向的策略性意義, 有意思
好深喎..
7-11:
Re :
22樓 -- 有趣的話題和可供進一步考研的路向。
19樓-- 現正密切注視 BlogClues 的發展,對照我仍在摘錄添補的筆記,和對綱摘發展的點點想法。
Jacky:
沒有深啦, 祇是三言兩語了點; 重點是, 網摘師有若網誌寫手及一眾讀者的眼 , 拿蒙太奇來說, 假設網摘師摘網有諸多掣肘, 蒙太奇就會殘缺破碎, 拼湊不起來, 在時間河流裡, 意即我之前提到的「社群不可能」, 放在藝術史的框架裡更顯意義, 因網摘新興尚屬雛形階段, 尚有待詮釋, 簡言之是這樣
Nana:
你讓我聯想到電影通方保羅, 如此這般十年後你就是網誌界的活字典啦, 認真態度讓人欽佩; blogclues似是檔案室的雛形喔? 偶爾我會對照下網摘及檔案兩者間可能的歧異所在, 思索下可能的詮釋空間; 話講回來, 嘿, 網摘從前我祇看Jacky及小踢, 現在小踢不摘就祇看Jacky, 很狹隘的啊我, 吹水下互聯網
7-11:
錯說成 22 樓了。本想說的是 24 樓。:)
沒太多空閒時間o我!暫時只選取留意 BlogClues 的發展。玩玩玩,玩了個 SWOT analysis 出來;又用軟件畫了個圖。美名之「自得其樂」。呵呵。
Jacky :
忘了謝謝你做的「網摘」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