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潮句

我以為這一句話已幾近成為潮句:

我並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這是啟蒙時期思想家伏爾泰 (Voltaire) 的名言,簡單精準地說出言論自由的重點。

為甚麼是潮句?因為在今年我看到很多文章都引用這一句。

但想深一層,出現得多,是因為人們不理解,所以才有文章引用罷。有那麼多人不理解,又何潮之有?所以是「以為」— 我的一廂情願罷了。

回應

  1. 但想深一層,出現得多,是因為人們不理解,所以才有文章引用罷

    未必如此, 出現的多,可能是因為人們很認同這句話. 現在的言論環境頗有倒退的痕跡, 尤其表現在香港人對異見的包容性不足. 而當大家認同這句話, 而現實又經常做不到的時候, 自然人們會多重提它.

  2. 要檢驗這些人們究竟是否理解這句話
    給他們一些異見然後觀察他們是否刪你的留言即是
    異見導致的衝擊越大就越檢驗這些人們誓死捍衛你說話權利的決心

  3. 因為有很多事情令人覺得即將失去這種自由和包容(最近又有),所以才容易想起吧。

    > 給他們一些異見然後觀察他們是否刪你的留言即是

    也要看是那種,難道你留粗口、或者留言轟炸,人家也有義務給你留麼﹖

  4. 刪留言沒有絕對的准繩, 既考驗也反映一個人的權力觀。我使用「『異』『見』」二字指的自然是「有異于己的見解」, 而「粗口」和「留言轟炸」已經不隸屬于「見解」的範疇了。以上詮釋, 或會亦可因人而異, 視乎決定背後的判斷。例如, 從前我的網誌, 留言者相互粗口或粗口我, 我都是接受的, 此決定背後的判斷是: 出得來行的就預左要還, 以及一眾行者所行江湖性質之形成演變。但許多網民, 是缺乏有關權力的理念的, 在網絡劃地就稱王封后無上權威了。

    你來與我談這個話題, 教我想起無神論巴別塔的「動漫宿敵列傳方富潤」一文:

    「方富潤最大的問題是一旦認為自己是對的, 便放棄考慮情理以下的因素及他人感受, 同時亦拒絕任何與法理抵觸的妥協及讓步。方富潤一方面認同若要公平執法, 所有學會理應不獲酌情權, 但由於他根本無力左(或無心)左右代表會的決定, 結果故意忽略代表會的過錯, 而只是一味針對動漫的抗議, 亦拒絕作出任何有建設性的解決方案。」

    與你對側踢刪留言所做出以下評論, 果然有驚人的雷同之處:

    「恕我插嘴, 網誌是別人的, 他有全權決定是否保留留言。」

    「你要行駛言論自由﹖可以。你可以自己寫網誌批評他, 但不代表你有『在他的網誌批評他』的言論自由。」

    試問, 假使中共集團行使「絕對權力」, 堵住你口不讓你出聲時, 你有甚麼資格辯駁?

    「法理」是死的, 是與時俱進的, 它可以進一步昇華, 也可以進一步墮落, 此中這「進一步」的過程, 才是對一個乃至一群人的真正檢驗。似你這般盲目釋法, 又缺乏對法理背後權力之探索﹑思考的,.. 我懶得打字了, 就這樣。

  5. 我覺得網誌又比較難說呢~

    網誌的性質是私人又是公開
    可以是多人討論,又是一人操控
    在一個灰色地帶中

    一旦遇上不順心的「異見」,我們總會找到不同「理由」去消音吧,讓網誌依照自己所想的樣子/氣氛/內容呈現出來

    Voltaire名言,確是知易行難

  6. 似乎有人喜歡胡扯。

    1. 我評論的並非「側踢刪留言」,而是「黃世澤刪留言」。

    2. 把一個私人網誌刪留言,與中共堵塞言路相比。這種謬論之謬處相信讀者看得出,不需要多篇大論去駁。
    (如果重有人唔明既話﹕一,中國係人民既,唔係中共既,人人有份。但係果個網誌係黃世澤既,你冇份。二,中共唔畀你講野,可以拉你坐監。黃世澤刪你留言,可以阻到你去第二度批評佢﹖你屋企有人入黎「贈慶」係咪都唔趕得﹖)

    3. 咁都扯得到返動漫度,都算係好野。鼓掌﹗
    你喜歡正兄的批評,不關我事。不過我完全唔認同呢段批評,所以你同我講都冇用。
    何況呢個故事淨係動漫同代表會,都已經有兩個版本。

    不過講下我個版本﹕

    3.1. 當年動漫既上訴理由係「主席掛住做暑期工所以唔得閒點算物資」,你覺得呢個係酌情理由﹖(唔信﹖問下你地當年個主席﹖﹗)
    我點可能容許酌情呀﹖案例黎架﹗(章則寫明每宗判決都係先例)
    今年畀得你遲,出年又要畀人地遲,個個都遲交,咁學生會仲使做野﹖要全世界就你地,咁對其他屬會好公平﹖

    你地動漫要喊冤爭取著數,當我係衰人我都算勒。老屈到咁離譜﹖
    唔使反省下自己做錯左乜﹖

    3.2. 更重要既一點﹕我根本冇「針對」動漫,當年我對所有屬會既上訴都反對。只係其他屬會冇動漫咁大聲四圍抗議,我自然唔需要o係開會以外再反駁。
    如果有第二個屬會好似動漫咁大聲,可以擔保我會同樣咁駁。

    至於「代表會既決定」,我諗劉正唔明白咩野叫集體負責。我既然係代表,代表會通過既決定就要執行。
    就算我反對上訴,但如果代表會最後通過左上訴,我都冇理由反抗。如果個個代表見到議決唔岩心水都走去嘈、搞推翻,個會開唔開到落去﹖做唔做到野﹖

    你自己諗下動漫裡面會唔會容許有幹事咁玩野法,先好去批評我。

    我從來冇反對動漫用任何合法辦法為自己爭取權益,只係作為章主,見到唔合理既上訴理由,我當然要駁斥。
    我講左N咁多次,我從來冇當動漫係敵人(直到依家),我做既一切只係為份章。只係似乎有D人重係怪我阻佢地去路o者。

  7. 你自己諗下動漫裡面會唔會容許有幹事咁玩野法,先好去批評我。

    待我研究動漫然後有進一步的深刻了解之後才可以有比較全面的看法!

    一旦遇上不順心的「異見」,我們總會找到不同「理由」去消音吧,讓網誌依照自己所想的樣子/氣氛/內容呈現出來

    就像攻殼2裡的性愛娃娃?

    得閒再回來看你們究竟寫甚麼應該是同一回事情

  8. 蘋果!
    現在很不熱衷這些要打很多字的回覆
    可是我沒有忘記你們
    既然網誌的性質是私人也是公開
    兩者之間就劃一條線嘛
    視乎各別個人的需要而決定那條線劃在哪裡
    一個極端是完全隔離于網誌界
    另一個極端是完全沉浸在網誌界
    一個簡單的道理例如社會
    一個人自社會獲取各種福利保障
    他就有義務捍衛並共創凝聚起這個社會的各種規則
    不可能有一個網民
    竟然可以自網誌界獲得名利權
    卻仗著所謂自己的地盤而大王一般自把自為
    例如刪留言
    即便網誌是所謂自己的地盤
    但假使選擇了將線劃在網誌界裡沉浸的一端
    卻任意刪留言
    並形成風氣
    難道不會導致整個界的留言信心危機?
    我會這裡打這些字回覆你們
    是因為依據網絡暴民的信譽我相信他不會刪我的留言
    可是
    要是我在網誌界
    四處被網民仗著是自己的地盤而任意刪留言
    那麼我會少留言甚至不留言
    動漫宿敵列傳方富潤
    聽起來好似黑豹列傳很有feel
    總之
    網誌界的功能
    是公開透明的討論
    不, 是, 審, 判
    這一點很重要
    可以延伸開去寫文章的
    比方說好戲量事件
    無時間
    掰掰

  9. 我也會刪 spam 的留言,其他的好像也沒有遇過甚麼大問題
    可是「將線劃在哪一邊」也是一種個人選擇,與公眾無關?

  10. 我沒說過刪留言就是錯
    假使現今來個網民
    在我們的討論串裡開始十樓十樓的貼聖經
    如何是好?
    Marketplace of Ideas:

    http://en.wikipedia.org/wiki/Marketplace_of_ideas

    網誌界就好比投資市場
    你不上市
    隨便你自把自為稱王稱后
    你上市
    市場主宰一切
    黑雪辦BlogYou鼓吹開放
    來了個黃藥師任意刪除留言
    假使被刪留言的不是黑雪而是我
    被刪留言後
    我百思不解就到BlogYou去:
    黑雪先生
    你矢言捍衛開放
    為何你開放的社群裡竟然有無故刪我留言的
    請你給我一個說法!
    你說黑雪要如何答覆我
    Mui的情況不也一樣?
    他不喜歡閑雜人等到他網誌去
    大可封鎖網誌
    或限定熟識人密碼
    或用語法阻絕搜索機器
    干嘛上市?
    市場規則誰定?
    我之前就說過了:
    公開透明的討論
    一個網民大可以一面倒支持或反對誰誰誰
    這是發出自己的聲音
    可是刪留言
    卻是消滅他人的聲音
    是截然不同的另一回事了
    Nike事件亦是這般
    當周栗將炮口架到主流媒體上去
    討論的渠道就斷了
    關鍵再也不是誰是誰非
    而是一方憑借絕對優勢的傳聲筒
    去打壓消滅異見
    市場也可能淪為惡質
    難道現實裡的投資市場不也是這般?
    可是
    為何你竟然可以相信
    手中的一張銀行提取出來的紙
    竟然可以換取現實裡許多貴重的物質?


  11. 網誌界是網誌界
    投資市場是投資市場
    我只是比喻


    以我鼓吹徹底自由開放
    若是當真是我說了就算
    豈不是印證了我的徹底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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