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又要說 Chrome 了。經過接近一星期的使用,又看了很多不同的意見,也想詳細談談自己的一些看法。
Chrome 的名字
首先,有很多人都不知道為甚麼 Google 要叫這個瀏覽器做 Chrome (雖然中文版本仍然叫「Google 瀏覽器」)。有些人就從直譯意思「鉻」或「顏色」想,但似乎仍是摸不著頭腦。
雖然沒有言明,事實上無論在 漫畫 或 發佈會 裏都提到 Chrome 是用戶介面那個框框的意思 (可看維基 User Interface Chrome ),是開發人員的用語。
換句話說,Google Chrome 就是「Google 介面/框」的意思。想想這個產品是特地設計用來運行 Web Application,所以就不是「瀏覽器」,而是一個運行 Google 服務的「框」而已。這個「框」模糊了桌面軟件與瀏覽器界線,也正是 Google 的目的。
有關效能
要達到此目的,其中一個是改善 Javascript 的效能,V8 的效能的確不錯,程式給人即時的反應,而在一些 測試 當中,V8 也是領先的其中之一個。當然人們最常比較的,是 V8 跟 Firefox 3.1 將會使用的新 Javascript Engine Tracemonkey 。 比較結果 是叮噹馬頭,而 Tracemonkey 本身還未完成呢。
除了加快了的 Javascript 效能有助「桌面化」,我覺得其啓動時間亦相當關鍵。Chrome 的啓動時間在我的機器上非常快,由雙擊圖示到 Chrome 出現,差不多是即時的 (當然往後還會有載入網頁的時間),這已經給了我非常近似於一個輕巧的桌面軟件感覺 (有如開 Notepad 般),絕對增加我「啓動」她的誘因。相比起來,Firefox 的載入時間相對較長。不過這種比較是不公平的,除了因為我的 Firefox 本身有很多插件外,其啓動時也會查看有哪些插件可更新,是要花一點時間。
Web App 與滑網
至於在記憶體的使用量上,使用獨立 Process 是會花比較多的 (事實上,預設的運作並非一分頁一Process,而是以「Site Instance」來看,詳見 此文 ),Google 在此的理由當然是能夠將記憶體清理得更徹底,也不用影響其他正在運作的頁。不過已經習慣使用分頁的人,都會一下子開很多個分頁,多勞多得,記憶使用量便相當可觀。 Jedi 做的小測,用 Opera 開了 34 個分頁,才是 108 MB 而已,但 Chrome 開六個已是 124MB 了。如果大家只是在滑網,使用其他會否更加合適?事實上我就是這樣子用:用 Chrome 開啓如 GMail 等 Web Application (或索性用 Chrome 建立程式捷徑),看網頁仍然使用 Firefox (當然還因為插件)。
但這種奇怪用法也有不方便的地方,例如想將看到某網頁的內容寄給人,結果還是要特地在程式間做 Copy and Paste。Web Application 不應該是獨立運作的。暫時來說,網頁服務之間主要還是靠超連結作連繫,Firefox 裏各式各樣的插件,甚至剛剛推出的 Ubiquity ,就有助打破超連結的悶局,通過 Open API 和 Microformat 等將資訊在服務之間流通。Chrome 將 Web Application 變得像桌面軟件,但也必需考慮網頁與電腦、網頁與網頁間溝通,而插件開發就是其中一個方向。
熊熊發現我目前用的這個 theme 居然在 trackback 會爆 JS code XD
Google Chrome 播放 Flash 的效能很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