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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回禮

上次 談到 公關公司找 Blogger 宣傳時值不值得的考慮,看了些討論,有一些想法,大致如下:

  • 「接不接受/去不去」?對於有興趣的產品/題目,我會接受/去。
  • 「寫不寫」?全看沒有一些自己認為值得寫的東西。
  • 「寫好還是寫壞」?我想這個大家都有共識了:Blogger 意見應該是獨立的。
  • 「伸不伸報利益」?當然要寫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對讀者負責任

這當中「寫不寫」好像有比較大的爭議,正如上次說到「又食又拎」好像應該「回禮」,不論是讚是彈也應該寫一下。但我認為 Blogger 特色在於其獨立性,文章比較「真」,這也是讀者愛看的原因之一。公關公司亦應了解這種特色,可能是請 Blogger 宣傳的價值之一。如果硬是要寫自己沒有興趣的東西,就會失去這種特色。

但如果不寫,公關公司覺得不值得找 Blogger 宣傳,而日後的機會也會少了啊?果真如此的話也沒有辦法。不過,我覺得讓公關公司明白到真實情況更為重要,請來的人會不會寫?寫的內容如何?效果如何?如果大家在有壓力的情況下「交稿」充數,製造一個假像,結果只是在浪費大家時間吧?

當然以上只是我的取捨,偏重於「個人」,但 Blog is Anything 嘛,商業一點也是沒有問題的。

回應

  1. 我還是覺得必須要寫,說得差/坦白一點:你不寫,請你作甚。
    更加差的是,如果在活動中抽到獎而不寫就更是討厭。

  2. 我倒覺得本來就不是必然得寫,如果不寫,表示聚會的內容不值一篇,也就是公關公司找錯目標對象了,如此而已;若是因為想與公關公司打好關係所以都寫,那也不過表示 (因為要打關係,所以) 值得寫一篇,也沒什麼問題。

  3. 黛,

    去左就要寫,又會唔會太大壓力呢,有野想寫,無野想寫就唔寫,唔係 blogger 最大既特點嗎?
    如果為左攪關係而寫,不如直接做果 d 公司既 PR 咪仲直接…

  4. 我真係好正經咁認為:

    一。做公關公司不可以寫其他公司產品

    二。基本上獲邀請時blogger經已知道大致上是甚麼產品,就算不清楚,也可以去問清楚才決定是否參與,認該不存在「覺得無興趣就唔寫」的因素,除非該等人士真係擺明去騙飲騙食抽水當人o地個event係見朋友的gathering。

    三。我成日都講,大家太偏了去「寫一定要寫好野」的層面。做得唔好一樣可以鬧傢。當初barcamp我都寫到明鬧人,因為唔明個個都係文明人,點解唔執垃圾搞到個yahoo office污嘈哂啦。後來今次主辦單位真係有記取哩一點,叫咪提醒大家執垃圾。所以我唔覺得係要盲目唱好。

    四。另外courtesy問題經已在Stannum的blog說了,所以不重覆。

  5. 認同Jacky 睇法。
    如果搵blogger 出席聚會只係純粹想幫產品發新聞稿、好硬咁介紹產品活動,
    咁其實不如唔好搞聚會、請d 報刊雜誌記者、名人之類,見報宣傳成效應該更大。
    之前igoogle 時有幸(?)被公關公司邀請出席活動,
    但去完之後發覺要o係我平時寫開故事o既blog 度講返呢件事,
    點都唔係太夾,平時唻睇o既人都未必會有興趣知;
    結果我將果晚o既事痴埋其他搞笑o野唻講,但反應都麻麻。
    我諗始終都要因應返每個blogger 每個blog o既實際情況卦,
    就算果晚活動好好玩好有意思對個產品好有興趣,
    都唔一定要硬性o係個blog 度提,
    o係twitter、facebook 甚至同同事食飯時吹水提起,咪仲好。
    企業形象,唔係一定要咁hardsell。
     

  6. 「接不接受/去不去」? 有興趣咪去,去見下新產品又見下大家都好
    「寫不寫」? 其實冇任何合約要求一定要寫,唔寫又唔代表扼人。不過我自己就點都寫兩句,當俾面主人家。
    「寫好還是寫壞」?”這個大家都有共識了:Blogger 意見應該是獨立的。”同意。照事實寫,先至係最重要--公眾利益嘛。
    「伸不伸報利益」? 一定要!呢個係關乎自己既公信力問題。

  7. 如我之前說過:

    本來 blogger 的存在意義就是寫的內容較真較 layman 較貼身(所以較少水份?),所以公司找 blogger 做 PR 便較已做到 word of mouth。但如果因為有了「行規」而喪失了 blogger 的獨立性,大眾對 blogger 的印象便因而有了轉變,那這 PR job 的效果便會褪色。冇此「行規」的話,儘管 response rate 冇保証,但起碼 word of mouth 的可信性較高(這正是當初 PR 公司點解要搵 blogger 寫而唔自己落廣告/鱔稿,唔係貪平,而是更 meaningful and effective)。

    如果褪了色都唔緊要,咪唔好搵D出名的 blogger 囉!出名的 blogger 寫又驚話假,唔寫又驚唔好意思。其實出名的 blogger 又唔係等如真係寫得一定好。不如搵D正常的 Xanga 人寫仲好。大家以為出名 blogger 多人睇。但正常 blogger 的朋友(以及朋友既朋友,再一傳十、十傳百)已經夠多 word of mouth 啦!

    做大眾 product 的 PR 無非都是想入屋入室入心 jer,多人睇的 blogger 反而似雜誌,少了貼身貼心的效果!(以後你地班大姐大哥冇人搵,唔好打我!我只是當自己在講書而已……)

  8. 倒是我覺得, 如果公關希望找 blogger 只是想 blogger 發佈產品, 寫一些好話之類, 那麼不如找報章和雜誌, 因為報章雜誌讀者多, 接觸面廣, 效用更大.

    絕不部份的 blogger 都是在工餘時間寫 blog, 與商品沒有任何利益關係, 公關公司總不能要求出席 blogger 要講什麼好話, 或以宣傳稿方式報導活動情況. 相反, blogger 與一般用家一樣, 都是使用者, 只是 blogger 比較肯發表意見而矣. 公關公司找 blogger 來發佈會或試用產品, 最佳的方法是提供雙向意見交流, 既提供產品最新資訊之餘, 亦讓 blogger 發表意見, blogger也肯寫活動或試用感想, 公司也收到用家意見, 達致雙贏.

    至於寫與不寫, 當然禮貌上亦一定要寫. 但由於 blogger 本身不是職業, 寫與不寫, 公關公司難以控制. 即使公關公司找大眾媒體, 也不是所有媒體也會報導. 至於找 blogger, 基本上超過一半出席者肯寫, 已經是很不錯的了. 當然, blogger 亦應該了解產品或活動特質, 去決定是否出席發佈會或接受試用產品. 但我覺得, blogger 亦不應該為了「商業利益」, 而去改變自己的寫作風格, 否則會被人認為是「鱔稿」, 可信性便大大減低了.

  9. 個人而言,如果完全不想寫,根本就不會去,肯去,基本上都會寫。唔會寫又去,是什麼心態?為增加個人出鏡率?吃免費餐?真猜不透……

    但,以上都是廢話,好難想像有機構會唔識死請我去…

  10. 「有興趣才會去」所以「去了就會寫」成立乎?

    這個推導,是將「有興趣去」與「有興趣寫」等同了。

    但情況可以是:有興趣,去看看,發覺不是那回事,結果沒有甚麼感想

  11. 不妨將問題略微轉換
    將公關公司/部落客關係轉換成部落客/訪客關係
    訪不訪部落格甲乙丙呢?
    訪後在部落格甲乙丙留不留言呢?
    要是留言的話寫好還是寫壞呢?
    留言伸不伸報利益呢?
    骨子問題一直都在
    公關公司或部落客往往自視太過高
    而忽略了網絡才是唯一坐正主角
    實際上在網絡裡每一個符號
    都不過是稍縱即逝的滄海一粟
    愈硬是要抓住掌握甚麼則流逝變質得就愈迅速
    公關公司的產品要是優質得不得了
    部落客自動會搶頭籌那般去當最早的一批慧眼發掘者
    部落客要是口碑信譽良好實力雄厚
    高薪聘請來當公司常任御用榮譽尊貴部落客又如何?

  12. 我自己正是一名公關。我覺得bloggers獲邀出席PR活動, 確實不代表一定要寫o野貼出黎。

    固然, 公關搞blogger gathering, 當然係相信自己個活動有料到, 能令到一個有料到的blogger交出一篇有料到的blog post。

    若然某blogger去親都寫好, 冇彈o既, 又或者冇料到o既, 寫到亂七八糟, 連產品功能都搞錯之類, 讀者係會睇得出o既, 長遠而言, 呢個blogger會失去integrity, 人流會減。到時該blogger的「公關價值」自會下降。對公關黎講, 中肯而正面的post一流, 退而求其次, 膳稿都好。膳稿固然好過寫衰, 但寫衰都仲好過寫錯o野喎。

    如果真係冇o野可寫, 可以唔寫架, 但禮貌上都應該通知聲公關o既, 等人地唔駛係咁等, 亦都俾人地有個機會補救, 或知道將來應該點改善。不過, 當然啦, 如果某blogger成日都冇o野寫, 但其他人又寫到喎, 咁 d 公關以後唔再請佢都係合情合理o既。

    其實呢 d 同傳統傳媒有一脈相承之處o既。而我相信, d 專業公關早就諗過晒搞blogger聚會的風險和效益比, 所以各位唔駛為佢地操心。成件事, 不過係一場好dynamic的game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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