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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的偶然

庫Sir在面書上大聲疾呼經典 backspace 問題:打了文,不小心 cursor 移開兼按了 backspace,所有心血化為烏有!他反問:究竟是誰作這個笨蛋設計:Backspace 回上一頁?

我也有興趣知道,隨手一搜得出這個條 StackExchange,大意就是起先 Mosaic 是用 b 作快捷鍵,Netscape 時代則用 PageUp,到了 IE 微軟採用 Windows Explorer 上一層目錄的快捷鍵,也就是 backspace。Firefox 沿用這「慣例」,但可以用設定 opt-out。其他瀏覽器也沿用這「慣例」。

可以想像,這個「古老」的設計,起初肯定是沒有考慮到「用家打長文然後不小心 lost focus 兼按 backspace」的用例。那時,瀏覽器還真是主要用來「瀏覽」,你打很長的 Email 是電郵客戶端,網上跟人 BBS 論戰是用 telnet 或 newsgroup 客戶端,你不會在網上「做文件」,跟現在網站變成軟體很不同。

就算當時有考慮到網上表單可以打字,也其實不太可能想到這般特別的用例。「設定上一頁的快捷鍵」也不過是千百個要付運的功能裏的其中一個,選好了兼有解釋 (沿用 windows explorer) 就算了,UX 還未是顯學。因此這個「設計」,也許不過是歷史的偶然罷。

網頁漸變軟體後,有很多有書寫成份的如電郵、文書、博客等等,都會幫用家抵抗 backspace 之痛:自動儲存。只是面書這類大家閒聊家家酒,本來就不預計你會寫萬言書,也就不會自動儲存了。別說寫,就算是讀長文,在面書上也其實是不「鼓勵」的,所以面書上讀長文份外眼痛。

那邊廂,又見庫Sir大呼 failed login 次數顯示問題,他呼籲開發者「積下陰德」,的確需要。可惜的是,科技又有自己的意志。

More: Goodbye, Ctrl-S

回應

  1. 其實現在我在firefox或chrome都有用textarea cache之類的extension, 我都試過至少5,6次打了千字文,不小心關閉browser或crash的情況,不同現在WordPress跟blogger都有自動save 做draft,所以這個問題已經不再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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