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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卷筆記—媒體失效的年代

與原書名「技客的禮物:想像新聞的新未來」很不同的中文版書名,看來是一個悲觀一個樂觀,或者說這事情是一體兩面的,因為作者提出的種種新聞改革的理念,很破舊立新,於是觀乎你的角度,你視甚麼是「新聞」?其本質如何?這本質在現在互聯網科技變革下會是保留還是失去?你會得到悲觀或樂觀的看法。作者在此書認為,我們現在仍抱有新聞媒體是內容製造者的觀念,需要改變成他口中的「關係建立者」。

作者自然也有他自己覺得新聞媒體的核心、必需保留的部份,包括調查、監視政府、揭露真相、伸張公義等等。在消息發佈成本如此低的年代,一些表面資訊式報導,例如天氣、球賽結果、展覽,甚至是意外,都變得容易取得,傳統新聞媒體會因此而面臨很多競爭對手,而且大可能是免費的。新聞媒體轉型就得考慮是否需要這些人有我有的報導?

令人想起情況就有如書一樣,我們現在是否需要出版字典、地圖集?還是用網上工具更實際方便?當書是主流時,我們將所有工具工作都用書的形式推出,應一句:「當手中有鎚,凡事皆像釘。」。當傳媒壟斷傳播工具時,我們便將近乎所有事都交給媒體報導。現在傳播工具平民化了,勢必會將一大部份的所謂傳統媒體報導,轉移到其他地方去。這亦是思考媒體核心價值的重要之處。

然而有一根深柢固的觀念仍舊影響我們:我們是買報紙的,所以報紙的內容是商品。我們說互聯網的原罪是廣告,他們扭曲了媒體的樣子,使他們為求點擊吸取眼球,而變成標題黨、賣萌、報未經證實的消息;因此只要不賣廣告,變成付費,當媒體的老闆是顧客本身,問題應該就會迎刃而解。

作者認為根本的矛盾在於,新聞所報導的資訊內容本身是不能被某人所擁有的,資訊的本質就是要通天下,而你只可以為你報導的方式─例如某製作精美的資訊圖─留版權。「社會不能讓資訊成為私有財產,否則當權者就會對某些人說他們不能夠知道哪些事情…這正是認定公眾應該而且也會付費取得資訊取用權的假設當中的一項基本缺陷」。娛樂內容則完全不同,是可以由某人擁有、控制,這使付費機制變得可能。只是因為新聞同樣是說故事,就以為可以賣故事,其實是一場誤會。作者認為現在流行的付費牆、贊助人、眾籌等等仍是以內容為商品做概念,對於某些大新聞出版或許還可以,但始終會碰上例如成長停滯的問題。

另一方面說,廣告也不是萬惡的,舊媒體就是因為得廣告贊助下,而免於由某人或政治組織所擁有,得以獨立。作者認為媒體的改革,並不一定要跟廣告商劃清界線。賣得宜的廣告,是應該能幫助讀者。

不賣內容,媒體做甚麼?「新聞的目的在於協助公民與社群滿足需求、達成目標,新聞是一件改善社會的工具」,作者提出媒體應該以服務為本,要與觀眾建立起關係,了解他的的需要,再滿足他們。其一方向是服務特定的群體,例如本地社群如幼兒家長、退休人士、癌症病患等等,不僅只是賣新聞內容給他們,還幫這些群體溝通,例如為找託嬰服務、幫助推廣母乳、向政府部門或機構取得相關有用資訊再分析等等。

這些形容,很不像在說新聞媒體,反而像NGO、某某學會協會等等,以服務社群為基礎。上面說過作者認為新聞媒體核心的調查能力、監察能力,在此就能發揮作用,去為社群爭取權益。有必要時媒體還可提供平台、工具去達成目的。但這也代表,這些媒體不再是包山包海,而是各有不同焦點。媒體也得盡量使用例如社交網絡,去展開服務工具,其內容網站只是這目標的其中一部份而已,不是主角。

哪有錢?首先媒體本身已經不用再包山包海,維持新聞室的成本也會下降不少,再加上科技之助,就能壓低運作成本。另外作者亦提出不少其他新的可能收入渠道,例如更細緻的會員制度、舉辦項目、分析用戶數據來顯示更適合的廣告,甚至聯合觀眾與商家等等。當中又不一定只是找收入,例如當用戶提供意見、分享新聞、甚至首肯分享個資時,可以讓用戶賺金錢,在此媒體在促進不同人之間的價值交換。

不管你喜不喜歡,媒體也一定會變革,變成與我們所認識的不太一樣。

延伸閱讀: If I Ran a Newspa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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