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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卷筆記 – 人類存在的意義

起題相當宏大,但其實並不提供答案,而是方法或方向,算是有點標題黨。簡單而言,身為科學家的作者認為我們必需對人類的發展史有清楚的認知,明白我們身在宇宙中的位置,我們是如何走到現在這一步的,才可能真正談到人類的存在意義。我們向來有詩歌文學宗教哲學這些人文學科來探討人類或人性,本來自啟蒙時代相信我們可以理性找到人類意義,但結果是科學更揭發我們的無知,我們仍對例如道德起源等事未能有科學解釋,所以自此人文學科與科學又分道揚鑣了。作者認為是時候將她們連結起來,因為我們在科學上有了長足的知識,可以對我們的人性有更透徹的了解。

在演化學上我們知道演化單位是基因,科普化成自私基因論,卻難以解釋利他甚至自我犧牲的行為。然後出再現了總體生殖成就(inclusive fitness),以親擇(kin selection)的方式計算基因相似度,再決定生物是否會有利他行為。這理論一時之間,可能因為其優雅簡潔而成為主流(科學家為何偏好優雅簡潔理論或許是一個很好的研究題目)。當時作者亦相當支持,但到後來因為其實例之少(更不用說根本不適用於會消滅同門的人類)與研究方法上的錯的而摒棄之,在此書裏還包含一整個附錄來作技術討論。作者現在支持的,是個體擇汰與群體擇汰(group selection)兩個層次在發作用,而所謂的人性,就是這兩層選擇之間所產生,使我們遊走在自私自利與無私為人兩者的善惡之間。

作者研究螞蟻,牠們會分工合作、養育子女、建屋起巢,是屬於真社會性(eusocial)動物。而全世界只有二十種物種擁有真社會性,大部份都是昆蟲。真社會性的動物是群體生活的,某些成員會犧牲自己的繁殖機會,來成就其他成員。作者認我們人類都屬於真社會性動物,兩者都經過多層擇汰而生出利他行為。而為何擁有真社會性的動物那麼少?因為需要的條件似乎只能是偶然出現,其中首要建立一可供保護的巢,讓成員共同居住,出外覓食的可安放食物,在巢的可帶大幼少。在這環境下才可能演化出更複雜的社會行為。

有關人類為何由狩獵採集變為定居的農民,即有一個家,不同學者都有不同見解。有的說這是最大騙局,暗示是我們自己做的選擇。有的從哥貝力克石陣的發現,看出人們聚居是有靈性上的追求,先於農業需求。作者在這裏也並沒有沒提供為何我們碰巧成家的原因,但基於真社會性的稀少性,這很可能只是一件偶然事件。不過有些科學家並不認為人類可以納入為真社會性動物,所以多少是作者在其研究上的偏好想法。

我們的道德亦與螞蟻的大相徑庭,螞蟻會推老弱殘兵出去做事,雄性在巢只是繁殖,還會吃受傷的蟻。如果說是真社會性,帶來了個體與群體澤汰兩層演化,雖然都會有利他和犠牲精神,但在道德上卻十分不同。這或許跟我們人類始終是非常不同的物種有關,我們是大型動物,可用雙手做精巧工作,腦部容量也大,我們主要是聲音和影象溝通,效率比起傾向用氣味的動物大得多,這或許使我們最終在文化上的演進,與其他生物走不同的路。或許我們應該記得,其實殺嬰吃人等事,都曾經是「正常」的,暴力下降在人類史上也只是很近代的事。對於人類如何變得懂得使用雙手、腦大、懂言語這幾個當代的「人類之謎」,作者也並沒有加以解釋,只說這是一連串的偶發事件。

而對於我們的宗教起源,作者指這是由部落意識帶起,也就是當我們發展真社會性後,會渴望自己身處一個群體裏。宗教能夠使我們團結,但宗教團體之爭卻帶來極大的苦難。部落意識對於各據山頭部落自然適用,但我們已經走入全球化了,需要更大模規的合作了,但現實是很多政治與權力還是與宗教很有關係。作者對於創造論者竟然還能影響我們的政治,看來很生氣,並直指他們是「思想寄生蟲」。作者認為宗教該認真面對歷史,並科學地察看其教條,甚至放開心懷地作辨論。宗教基於我們的部落意識,是不能說抹走就抹走的,正如寄生蟲也有可容忍的量,我們可以繼續有宗教,但要結合科學觀和演化歷史,才可以有更好的理解。

作者也不是唯科學主義,他認為人文學科的重要,在於文化的演進,有很大部份是心智的產物。如一個外星人來到地球,可以憑我們的環境和基因等等,認識我們的生物甚至群體特性,但在文化上的則完全可能要靠人文學科上的種種寫作、藝術等等,了解人的感情和想法,如何化成一個又一個一層又一層的符號。不過人文學科的限制就在於,其太集中於人類,如果能夠搭上科學的認知,就會知道我們在歷史上是如何滄海一粟,我們的情感與社交行為的生物基礎,我們的感官如何限制我們,我們的自由意志可能只是副產品(但很有用)等等。這可能會讓我們更謙卑,並了解自己是自然的一部份,而我們更應該與地球尋求可持續的共生關係。在此作者支持「存在保守主義」(existential conservatism),人性是重要的神聖資產,要好好保存。現在有關基因修改並改變演化的科技,作者似乎都存疑,並認為這是人文學科可以為我們解決的問題。

以整本書來說,討論的主題其實並不那麼連貫,是有點拼湊的感覺,最大原因在於這其實是由幾篇作者之前寫的文章所組合而成。作者還談到了例如外星人會是甚麼樣子、生物多樣性、細菌等等,然後讀來讀去都好像沒有回答書名的問題,感覺就太鬆散了。事實上讀到一些評論都說,這書其實只是他之前書的一個小結。

延伸筆記:

回應

  1. 基因選擇、個體選擇還是群體選擇,很大程度上是行頭之辨。遺傳學者總是覺得基因最重要,生態學家(如威爾森)就會傾向群體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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