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免費與自由

在近年來的 Linux 陣營,在用家方向上推出很多很多不同的版本,很多人都以為,在 Windows OS 的空檔期 (即 Vista 未推出前) 裏,Linux 是有機會突圍而出,可是到了今天似乎在形勢上還沒有看到很大的改變,為甚麼呢?

於是有很多人分析 Linux 的各種利弊,討論用戶介面、版本、軟體支援等等各種因素的影響。但都不及今天看到這篇文章一針見血: Windows is Free

為甚麼 Windows 是免費的呢?因為翻版。雖然手頭上沒有正式統計,但使用 Windows 翻版的人數目應該是很龐大的。即使你手上沒有翻版,也一定有某個朋友有翻版,又或者可以直接上 p2p 網絡找。因此,對於一般用戶來說,Windows 是免費的。既然 Windows 是免費,Linux 又是免費,而這些 OS 在使用上又能滿足到大部人的需求:上網文書,所以 Linux 便沒有特別的吸引力了。

但對於微軟來說,這大量的翻版使用者,卻沒有對他們做成很大的影響。因為主要收入都是來自一些公司、機構等,他們必需依法使用付費版本。這亦即是說,使用「民用免費,商用收費」的模式,仍然是有利可圖。

再退一步看,不止是 Windows,還有很多其他的軟件,如 Office、Photoshop、Dreamweaver 等等,實際上都是以這種模式來營運。「民用免費」所帶來的影響是深遠的,由電腦、軟件使用的普及,到資訊科技的發展,網絡時代的來臨等等,都有莫大的關係。「民用免費」背後所代表的,是人人可用的電腦軟件,自不然令人想起 Free Software 自由軟體的理念,亦即「是一種可以不受限制地自由使用、複製、研究、修改和分發的軟體」(見 自由軟體 )。自由軟體的範圍更廣,商用民用都是免費,對商業影響更是深遠,Linux 便是其中一個最重要的伺服器系統。

以軟體業來說,自由軟體可以以賣服務、支援等為核心,非自由的軟體仍可以靠「商用收費」來營運。但若將這些理念放到音樂、電影、書籍等產品上可行嗎?這些東西大都是以普通用戶為對象,而不會有「商用收費」一途,而且賣的都是實物,而不是服務。創作者如何可在當中獲利,是現今的一大課題。其中 Creative Commons 就是嘗試以「民用免費」和「自由」的概念,所生出來的新嘗試,也令我們反思現在的版權制度。

回應

  1. CC 的商業模式是否可行,還有待實驗,如 Jamendo。但現階段,限制 CC 的我認為是很現實的問題,而非 CC 商業運用的可行性 — 所有國際版權代理機構只採用 All Rights Reserved。創作人要在全球化時代生存,就需要有機制與全球各地的使用者交易,而這就受制於版權代理機構。這些機構不接納 CC,也就令 CC 無以發展。

    在互聯網盛行的時代,我認為最能打破此局面的是成立跨地區版權收費網站,將跨區版權交易由固有代理機構手中解放,轉到網上運作,並設有更透明的架構。網站同時有一定優勢,就是其營運費用比傳統版權代理機構低,令消費者可以免去無謂的行政費用,也讓版權交易的金額有更大比例是真正落入創作人手中。

    然有,要解決的法律問題很多,同時成立這樣的系統需要很大的開發資本及初期營運及推廣資金。十分期待有這樣的計劃展開…
    (香港常說要走在版權尖端,這明顯就是一個大機會,政府看到了沒有?還是視而不見,仍想幫助傳統版權代理機構繼續生存?)

  2. 讓我也來留一個言… (以下的內容好像頗negative, 請各位見諒)

    Jacky 提到軟件業的運作模式,然後區分商用收費和民用免費的概念,再質問音樂或其他媒體行業可否以同樣模式運作。

    我個人認為的答案是,如果沒有人迫他們的話,不能。

    對軟件公司來說,他們有很大的motivation 這樣做。因為軟件的成功需要network effect (例如Microsoft Word 以.doc 存檔,如果Microsoft Word 能夠達到一定數量的用戶使用,便能迫使市場上大部分用家都跟從,而且亦令到其他產品很難進入這個市場)。這個現實令微軟的某前大CEO BG 也要說一句翻版是微軟最大的拍檔。

    相反,唱片業等媒體行業便沒有了這個motivation 讓他們對民間「免費使用」隻見開隻見閉。資本主義商人的本質要maximize profit, 沒有人迫他們的話即使其他商業模式可行又為什麼要做?

    至於思考提到的跨地區版權收費網站,的確有可能比傳統版權代理有優勢而有利可圖。但我倒會質疑這樣的做法是否真的是一種比CC 更好的解決方法。為免留言過長,還是下次見面再談 :-)

  3. 盜版讓用戶以為「開發」是免費的,「支援」才需要付錢,實際上「開發」又怎會不用資源?這種概念鼓厲開發商把半成品推出,再由升級和支援中收回成本。

    雖然不幸,但也能只說是為勢所迫,「搵食o者」,畢竟不是所有東西也能作 Web Service

  4. 民用免費的觀念太深,所以當音樂、電影等「實體」娛樂數碼化和網絡化,大家都會自然地先找免費的。而在有種感覺是:底就洗唔到架啦,睇下有乜其他出路。iTunes 就是以一體化的服務(由 iPod 到 iTunes 到 Music stores) 薄利多銷,再加長尾賺錢。

  5. 呼﹐追舊文追到來了。

    想必你知道「免費啤酒」和「言論自由」之別吧? Ok ﹐我明白﹐一般用戶根本沒有條件和動力搞甚麼編譯源碼﹐要他們動手更改和個性化﹐慘過去死。

    如果 Windows 已能滿足大家的需求﹐我好同意「請不要裝模作樣」地搞 Linux 。網上也有些免費音樂提供﹐都是沒有版權問題的。當然﹐更大的問題是﹐這些音樂到底市場何在?

    消費過程﹐本身就會強化「使用意欲」。代價越高的消費品﹐用戶不理性地浪費的機率﹐也許是比較少的。正如比較買正版 M$ Windows 的企業﹐並不是單一個傻字。他們有些理由去付這個錢﹐這些理由可能最終都被證為不可靠﹐但是使了錢之後﹐卻會強化了有效使用的意識。

    有版權問題的音樂和電影﹐的確可以流通更大﹐帶來更大的效應。倒是其欣賞價值﹐也就是作為下載者﹐會用心去聽用心去欣賞的動力﹐其實總會低了一疇。也許﹐這樣子總是較難培養出品味來。

    我還是傾向關心「自由」。因為自由牽帶了額外投入。諸如在高登可見的二次創造﹐是體現自由。諸如「福佳始終有你」﹐也是體現自由。

    這樣的分享網絡﹐才有內在的生產力﹐才就是個文化的載體﹐而不是個渾噩的巨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