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帶來改變,語言讓我們能交流,印刷術讓我們能記錄,廣播讓訊息傳遞更快更廣,所以有了傳媒。傳媒仗科技之力,手執大權,決定誰的話重要誰的不重要,影響我們所思所想。商家也靠傳媒推銷,形塑我們的生活、品味。商家勢力坐大,現在甚至可以說商家就是傳媒。
可科技自行發展,是不會理會誰的利益。攝影機、電腦、互聯網,都將製作以至發佈的科技平民化1。 商家傳媒不再獨享優勢,人們有更多說話的機會,更多自主的思想,創造自己的生活。電腦螢幕的世界裏,是文字、圖片、影片、音樂,所以我們都用文字、圖片、影片、音樂來對話。我們會就地取材,拿身邊的事物為創作材料,表達我們所思所想。
可我們身邊的事物,有很多是來自商家的。商家們開始時直覺地覺得,你們拿我們的東西改改作作,有損利益。不過科技大潮下,商家也得適應,而且意識到,其實利益沒怎麼損失,還帶來了無形利益,如知名度。
但老是慢半拍的政府,認為這是不對的,要法律跟上時代了,這些創作是有問題的,即使商家認為沒問題也好。意思就是說,人們要怎樣用科技表達思想,是由政府說了算。更不用說這是一個審查工具。
我們當然要反對政府這樣立法,因為她剝奪我們身在這個時代的表達方式。
1 Lawrence Lessig 語:Democratized
好文,簡單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