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音樂劇定義

在看一些《雪狼湖》的資料,看到這麼一篇「 《雪狼湖》到底是不是音樂劇 」,算是長篇大論,不過其實也是借《雪》劇來道出國內的音樂劇發展。主因是《雪》劇在北京上演時,引發了音樂劇定義之討論。當中有人認為《雪》劇其實只能算是歌舞劇,還未去到音樂劇的程度,也有人認為「音樂劇」需要定義嗎?

會產生這種爭論,可以說是因為國內音樂劇 (Musicals) 的發展未成熟,所以產生了定義的問題。也因為有了定義,國內的音樂劇發展才可能會更清晰。不過,只要借鑒外國例子就會比較清晰了,如在香港也有上演過 The Phantom of the Opera, Cats, Les Miserable 等著名音樂劇。

嚴格的定義我不會講,但本質上的距離是存在的。對我來說,《雪》劇比起以上這些「範例」,的確少了一些特質,如用曲詞交代劇情,人物性格的刻劃,多重唱等等。《雪》給我的感覺是「為音樂而戲劇」,而以上的則是「為戲劇而音樂」,重點很不同。歌曲寫得很商業化,而歌曲跟劇情整合上,只是一首一首歌的演唱。有人說,《雪》很像是個人演唱會,但加上了故事作串連。我覺得也未至於,因為《雪》始終是經過精心的編排和故事整合。我會說:《雪》是個精心編排的一場騷,以商業手化包裝故事,以賞心悅目的歌曲和舞蹈,迎合觀眾的需要。

有這種做法也是無可口非的,始終此劇始於香港這麼細小的市場,自然就會考慮到觀眾。在觀眾對音樂劇沒有普遍認識前,也就不可能做得太正統。因此,就用大眾對「音樂劇」的字面解釋:音樂 + 戲劇,來創作這個劇作。

自己並沒有特別留意,不知道香港的音樂劇發展又是如何?

相關連結: 《雪狼湖》到底是不是音樂劇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