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對自己的內容負責任

一篇 網摘的引文 引來了某網友關掉自己的 Blog,有人叫我說不用介懷,但始終他是無辜被殃及的池魚。寫了三年的 Blog,有一定的感情,心血也定必不少。小一個人寫 Blog 也不是好事,不論是不是私人日記,都有價值,我相信 寫blog的都是好人

寫那篇的主要原因,當然是因為我寫很多網摘,做很多引用,我覺得這些「引用權」的問題是必需要釐清,所以才以此例子做討論。在文中加上 Google 搜尋連結,是為了文章的完整性 (也考慮到他不太想曝光,而沒有使用直接連結) ,讓讀者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正如我也貼 Blog-you 那篇文章 的連結一樣。

翻舊帳是無益之事,但我們應從這件事中,看看有甚麼 lesson learnt。

所謂「網絡禮儀」

有人認為要求他人許可,才可以引用部份內文 (並非全篇轉載) 是基本的網絡禮儀,可是這個概念有嚴重的問題,在 Blog-you 那篇文 7-11 的回應 ,說了一個例子:

哇, 依此類推, 若是我寫一篇包含有二十五個銜接的文, 貼文「之前」就得預先探訪被銜接的二十五個網誌寫手, 提出銜接申請, 然後靜候佳音, 待一一終於都獲得許可, 即可雀躍貼文. 間中若有不允許銜接的網誌寫手, 便得修正我這篇文, 亦或許, 在我構思此文的過程中, 先征詢可能被銜接的網誌寫手, 允許銜接與否. 幾番掙扎, 及至最終貼文成功, 苦盡甘來, 一切辛苦都非枉然, 互聯網萬歲..

如果我發覺有一篇文章妖言惑眾,想寫一篇指出他的不是,但又要事先要求同意的話,那篇文的作者會同意嗎?當然不會。這種「事先同意才可引用」的概念,嚴重阻礙了大家發表意見的言論自由,所以我們才有「合理使用」,那是保障任何創作人,可以引用他人而不用畏首畏尾,那樣有關研究、評論、學術、新聞才可以自由地發展。不論是不是在網上,合理使用同樣是有效的。

「事先同意才可引用」不是甚麼網絡禮儀,這是將蘋果說成橙,硬將「引用」說成是「剽竊」,無限放大自己的權利,妨礙他人的言論自由,這才是真正沒有禮貌 (要看真正的網絡禮儀,請看 這裏 )。

在認清「事先同意才可引用」的問題後,就要知道:你放上網的東西,就有可能被人引用,而且不用通知你本人,而你自己也沒有權下令人刪除引用。你要求不被連結引用,網主肯順應你的要求刪除,那是人情;但他不肯刪除的話,那是道理。

那如果有人亂批評我,引用斷章取義,歪曲事實,我豈不是沒辦法?對,因為這是言論自由的社會,不過你也可以引他的文來指出他妖言惑眾,因為你也有言論自由和引用權,在此情況是公平的。

認識網絡特質

Blog 流行起來,因為發佈之便利,代替了 Personal Homepage 成為新的「個人家頁」。每個人都紛紛開 Blog ,在自己的家裏講自己想講的,與朋友分享生活。可是,大家要認清楚一件事實 :無論 Blog 或是個人網頁,都是放在網絡上,不是在家中。你有可能被人看、被人連結、被人引用、被人搜尋,這是網絡的特質。

因此,當你快快樂樂地貼文,稱讚科技之神奇的時候,你又是否考慮到你將東西都放在甚麼地方了?這就如你在街上放了一件創作品,路人會投以好奇的眼光,有人會記下這裏放了這麼一件東西,有人推薦,甚至有人當面評論。你說:這是我的,我不想被某些人看到,所以請你忘記這件東西。要放在街又不要被人看到,這是多麼矛盾的想法?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

將內容放在公眾領域,被人連結引用了,難道你自己就沒有責任了?認真地想想將內容放在何處,保護自己的內容,其實也是對自己的內容負責。早前有 世貿女警日記女生網上炫耀高買 這些事出現,就是因為以為只是在寫日記,而忽略了 Blog 置身於網絡的公眾領域,就受到其特質所影響著。另外,搜尋器將世界抹平了不少,全球資訊就在彈指之間,就算你打算在一個沒有人認識的網址寫東西,也難保搜尋機械人他日會找上門。

選擇出版方式

如果已經清楚明白以上所述,和知道自己想將文章作何種程度的公開,就要擇適當的網上出版方式。

大部分的 BSP 現在所提供的服務,都是公開式的。也就是說,你寫的東西,就會出版在網絡的公眾領域裏。每一篇文章也有獨立連結,而且讀者可以留言討論,網站也提供 RSS 輸出。公開了內容,就得遵守遊戲規則,可引用討論你的文章。

而你也必需明白到,自己的公開作品是自動受到版權條例所保護,對任何剽竊和無問過的轉載,你是絕對有權追討的。另一方面,人們也有合理使用你的作品的權利。如果想其他人也可以轉載使用你的文章,你也可以到 Creative Commons 選一個適當的授權,保障自己的權益。

也有些可以在獨立篇章設密碼的 Blog,如 WordPress 就可以了。這種方法比較有彈性,可以將文章集中在一個地方之餘,也可以簡單地設定不被閱讀的文章。

只想作朋友之間的傳閱,可以用一些可設閱讀權限的 Blog 如 Xanga ,又或者使用 Mailing list 的方法,用 email 互通消息。

更新:如何避過 Google

在 Blog-you 那篇文章,仍然有在討論,其中 豬欄 就提供了一些免被搜尋器「爬」到的方法,有些主要是針對 blogger.com 的做法,有些則是任何網站通用 (謝謝豬欄容許轉載):

首先你最不想見到的是blog 的內容在Yahoo、Google等搜尋器的搜尋結果出現。要做到這一點,你就需要修改template。在Template 的<head>部分加入以下指令。

詳情請參閱 http://help.blogger.com/bin/answer.py?answer=640

其次,你也不想blogspot把你的blog 顯示到最新更新網頁,那麼,你就需要修改設定。到Setting內的basic 頁面, 在”Add your Blog to our listings?”選”NO”。

還有,user profile 可容許訪客看到你名下的blog 到底有哪幾個。只需修改user profile 內的設定來修定 Blog 的清單,那麼一些比較私人的blog 就不易被發現。當然你亦可選擇不分享你的profile。

經過以上的修改之後,雖然被人發現你的blog 的機會會大大降低,但請記著,只要東西是放在網上就有機會被人發現。網上寫日記的確是比傳統方法方便,如果真的有非常私人的事情要記下來的話,可以考慮以”draft”方式儲存,那就不會被放到公開的地方。

P.S. 其實以上長篇大論,講來講去三幅被,本可以不提,但覺得在網絡發達的今天,仍有些人對有關網上的權責和私隱問題缺乏認識,所以索性就寫長一點清楚一點。

相關連結:

回應

  1. 我覺得那位 m 先生有點反應過度..
    不過也許她特別低調且不想引人注目吧!

    藉由 Google cache 到了他的 blog..
    看到他回應你的文.. 好像偏激過頭了!?

  2. 又不用太擔心,他/她可能只是改名改url吧了.

    在沒有絕對可或不可的大前題下, 還是從人情上去講比在道理上去辯較實際! request, not command.

  3. 請問,我可以將這篇可以網摘到Myshare嗎?

    我不知曉最近發生了這樣的事情,是因為看了終極邊疆才知道。"網摘"的行為會發生這麼多連鎖反應,或許也是提醒了大家:我們是否把"分享"這兩個字使用地太冠冕堂皇了?網路不是罪,google沒有錯,其實一切都只是因為"人"而已。起碼就我個人來說,那些直接整篇貼我文章、看不懂cc條款的,我真的實在懶得一一糾正了,不是要姑息養奸或是枉顧權利,只是要blogging的事情都blogging不完,我沒有時間去當糾察隊。

  4. 如果你明白文章內容,就應該明白我的立場:「引用」屬於合理使用,跟本不用通知原作者。所以,你當然可以摘。

    要清楚的是:
    -「轉載」指的是全文轉載
    -「引用」指的是抽取文章的某小部份,作討論或引用

    這裏談的,只是「引用」是附合「合理使用」,我提CC只是附加地告訴大家:這可以用來保障你的「轉載」權。

  5. 獲得邀請後閱罷整則文章…

    原則上我還是認為, 作為blogger, 每個人都有為自己的blog 作一個定位. 有些人默許他人可以隨意取用文章時, 有些人亦不想因為被引用而產生麻煩, 想有個半私人的blog. 然而, 要使用免費的blog平台來和朋友分享文章或算是交換日記, 公開網址和把blog放在互聯網是無可奈何的事, 別無選擇.

    如果跳過授權直接引用他人文章, 而最終導致文章擁有人被其他網民滋擾, 或因此而造成不便, 是理所當然而且不用負些徵責任的話, 我想作為blogger 的任何一個人都會禁若寒禪, 以免被人在互聯網打小報告.

    無法改變一些人覺得‘在互聯網取用他人文章是自由許可‘的的想法, 所以我唯有在blog裡聲明自己不歡迎無授權的任何引用或轉載, 以限制自己言論在外的流通, 這是我和意見不同的網民之間最大的妥協.

    自由, 是在不造成他人困擾的情況下在存在的. 這個界線, 大概個個人都不同吧.

    PS: 在過份公開的場合引用或轉載極端言論, 往往只會令筆者難堪, 但多少引用者或轉載者會為此而負責呢? 抑或說句那是筆者自討苦吃就算?

*